血型课堂创建于200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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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时应该以输入同型血为原则即同型血互输的原则,即在通常情况下:
A型血患者要输A型血,
B型血患者要输B型血,
O型血患者要输O型血,
AB型血患者要输AB型血。
阴性血型的人不但ABO血型要相同,Rh血型也一样要相同。
输血时若血型不合会使输入的红细胞发生凝集,引起血管阻塞和血管内大量溶血,造成严重后果(即常说的溶血反应)。因为当含有A(或B)凝集原的红细胞与含有抗A(或抗B)凝集素的血清混合时,由于相对抗的凝集原和凝集素(如A与抗A)的相互作用,使红细胞凝集成团。凝集成团的红细胞可以堵塞小血管,引起血液循环发生障碍。接着这些红细胞又破裂溶血,放出大量的血红蛋白。当大量血红蛋白从肾脏排出时,又可以堵塞肾小管而损伤肾功能,引起少尿或无尿。这一连串的反应可以引起下列症状:皮肤发青、四肢麻木、全身发抖、胸闷、腰疼、心跳加速、血压下降,严重时甚至死亡。因此,输血时必须注意血型的选择,应该以输入同型血为原则。
所以在输血前必须作血型鉴定。正常情况下只有ABO血型相同者可以相互输血。在缺乏同型血源的紧急情况下,因O型红细胞无凝集原,不会被凝集,特殊情况可输给其他血型的人。AB型的人,血清中无凝集素,特殊情况可接受其他型的红细胞。但是异型输血输入量大时,输入血中的凝集素未能被高度稀释,有可能使受血者的红细胞凝集。所以大量输血时仍应采用同型血。临床上在输血前除鉴定ABO血型外,还根据凝集反应原理,将供血者和受血者的血液作交叉配血实验,在体外确证两者血液相混不发生凝集,方可进行输血以确保安全。
在通常情况下,由于考虑到人类的血型系统种类较多,为了慎重起见,即使在ABO血型相同的人之间进行输血,也应该先进行交叉配血实验,即不仅把献血者的红细胞与受血者的血清进行血型配合实验,还要把受血者的红细胞和献血者的血清进行血型配合实验,只有在两种血型配合都没有凝集反应,才是配血相合,而可以进行输血。
病人接受输血相当于一次组织移植,众所周知,骨髓、肾等器官移植需要进行配型,同样,输血也要求血型相配合,否则,输入的血液就会被病人的免疫系统识别、排斥。这样输血不仅达不到治疗的目的,反而会发生输血反应,甚至危及生命。故献血时要检查血型,病人在接受输血时也要检查血型及交叉配血以找到相配合的血液输注。